針對新竹市長林智堅在中華大學及台大取得碩士學位的論文均涉及抄襲,教育部今天表示,如學校接獲檢舉,於收件之次日起4個月內完成學校查處作業;如教育部接獲具體檢舉案,則函請學校依前述規定查處。
教育部指出,有關學位論文的學術倫理案件疑義,已訂有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學校應依該原則及學位授予法規定查處。
依處理原則規定,如學校收到具體檢舉及證據資料,應依處理原則第8條及校內學術倫理相關規定程序,於收件之次日起4個月內完成學校查處作業。而學校依學位授予法與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進行後續查處後,應將查處結果函報本部。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