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男子帶老婆到結交20餘年的拜把兄弟家拜訪,見到好友的妻子小美在陽台曬衣服,竟溜去陽台掀起小美的衣服後親吻胸部,但拜把兄弟見到李男和老婆不見許久,於是起身找人,未料竟在陽台見到李男從後方還抱老婆,老婆還捏著對方下體,讓他氣得大叫「你們在做什麼!」,事後小美遭到老公誤解偷吃小王,只好哭著解釋是自己遭到李男欺負,經小美堅持提告,結果法院認定李男罪刑,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
根據判決,李姓男子與老婆,於民國110年8月某日下午4時,前往結交20餘年的拜把兄弟住處喝酒,見到好友小明的老婆小美在陽台晾曬衣物,竟強行掀開她的上衣並拉下內衣後吸她乳頭。
小明證稱表示,案發當時原本跟李男在客廳聊天,後來李男不見了,他還懷疑兩人怎麼失蹤那麼久,於是去陽台尋找,未料卻見到李男抱著自己老婆,老婆還一直喊「不要」,當下氣得喊了一聲「你們在幹什麼」,這時李男才放手回到客廳。那時候他很生氣,但卡在兩人是10、20年的結拜,認為這種東西不要講得很難聽,事後對方夫妻就自行離去。
小明也說,當時因為不瞭解發生什麼,所以對老婆也很生氣,大約3、4天後老婆才解釋說她是被李男欺負,當時蔡恍然大悟,因為老婆之前就有跟我說過她不喜歡李男。
小美則表示,「李男當時扯掉我的內衣吸我的乳頭,還用雙手環抱我的身體,因為陽台就在我兒子跟婆婆的房間旁,我不敢大聲喊,當時我用手捏了他的生殖器一下,被告彈了一下也沒有鬆手,我只好再捏被告生殖器第二下,這時才被我老公看到,隔天也有傳LINE給李男說,「你真的很對不起我老公還有我,枉費你跟他結拜這麼多年....毀於一旦,這朋友白交了」、「你做事為什麼不想後果?真的被你害慘了。」
李男則回覆「對不起」,且還傳line訊息給小美的老公說:「你應該不會原諒我,所以希望你身體健康。訣別了我的兄弟。我會引以為戒,吸取教訓。」
但李男卻否認表示:「我當天沒有去後陽台,也沒有親小美胸部,案發後我傳簡訊給小美道歉,是因為我不小心講出我跟兄弟去萬華小吃店喝酒,他喜歡裡面1名小姐的事情,害夫妻兩人吵架,所以我才道歉。」
法官審酌李男為小美老公的結拜兄弟,竟利用小美住處之機會,對她強制猥褻之,造成小美身心受創,事後還否認犯行、又未與小美達成和解、尋求原諒或道歉,因此判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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