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5日宣判,兇手黃格格遭判無期徒刑。受害者家屬黃姓女子和媽媽一同出庭聽判,聽到結果時不敢置信,強調黃格格一手害死46條人命,淚批「應該要讓她去和46條冤魂作伴!」,檢方也強調一定會上訴。
黃女說,自己的姐姐獨居在城中城10樓,大火來時根本來不及逃命,嗆死在家中,現在只剩她和媽媽相依為命。
黃女氣憤難耐,控訴黃格格根本不認錯,她們出庭指證黃格格的惡行時,黃格格雖戴著口罩、但仍用兇惡的眼神狠瞪家屬,相當囂張。
檢方偵結後也表示,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也相當狡猾,在13次偵訊過程中都不認罪、供詞反覆,更拒絕測謊,完全不配合辦案,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對於一審結果,檢方強調,黃是故意放火,且明知縱火點係在內含泡棉之沙發為易燃物,選在凌晨半夜眾多住戶居住熟睡的集合式大樓為之,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住戶逃生不及,不確定殺人故意明確。原審認定僅犯有過失致人於死罪,認事用法顯有不當,擬於收受判決後研議上訴理由,並參酌被害家屬意見,依法提起上訴,以求妥勢裁判,昭顯司法公義。
黃女強調,許多家屬今天都來不及趕來聽判,但大家都會相互聯繫、關心案子最新的進展。她們一定會爭取上訴,替死去的親人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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