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鄉去年12月22日發生檳榔園女屍命案,林姓凶嫌因懷疑被林姓死者嘲笑,尾隨至檳榔園用龍眼樹枝打死林婦,怕被發現,再用檳榔芎覆蓋身體,法官認為其手段凶殘,但考量林嫌是中度身心障礙者,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

去年12月26日林姓死者的兒子因母親遲未返家,四處尋人,最後在內埔國小附近檳榔園找到林婦的屍體,報警追查,逮捕林嫌,林嫌坦承犯,林婦4天前已遇害。

法官審理,林嫌在雜貨店飲酒,巧遇林婦,認為林婦嘲笑他,尾隨林婦至檳榔園,2人發生爭執,他出手推倒林婦毆打她,又撿龍眼樹枝揮打林婦頭部直到她倒地不起,怕路人發現,用檳榔芎蓋住她的身體,離去前看到她的褲子內有錢包,竊取460元現金後才離開。

法官認為,林嫌僅因與死者有口角,即下重手殺人,手段凶殘,還偷錢,當時的客觀因素沒有減刑的酌量條件,犯後雖坦承犯行,迄今未賠償被害人家屬或取得諒解,未見真心悔悟,被害人家屬請求重刑。

但林嫌經診斷為中度智能障礙,理解力不佳,領有中度身障手冊,國小畢業後即跟著父親務農,父母相繼離世後,未婚、獨居,與親人互動疏離,考量國際兩公約,判林嫌14年徒刑,執刑完畢後或赦免後,令相當處所監護5年,竊盜罪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殺人罪 #嘉義縣 #檳榔園 #林姓 #中度智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