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要求各縣市飲料店,最遲需於2024年底前,全面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台中市議員邱素貞30日關心目前推動時程規畫;市議員張玉嬿也表示有業者向民眾表示,沒漲價所以沒折扣,要求環保局加強宣導。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目前台中市近4000家飲料店與超商都有在營業場所明顯處。
邱素貞指出,根據財政部統計,至今年6月底截止,全台灣的飲料店家數達2萬8001家,若以縣市區分,台中市3785家位居第三。台北市自今年2022年12月1日起全市2206家飲料店將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預估每年可減少912公噸塑膠使用量,請問台中市推動期程為何?
陳宏益表示,目前可替代的方式,包含紙杯及自備飲料杯,因紙杯內層有塑膠淋膜(非屬單一材質)及耐熱問題,加上台灣只有2家處理業,後續處理仍受限,因此,台中市塑膠杯的禁用日期仍需再研議,環保局鼓勵民眾養成自備飲料杯才是最好選擇,安全又可以有5元優惠。
議員張玉嬿則表示,接獲民眾陳情自備環保杯沒有優惠5元,店家還說是因為「沒漲價」,請環保局要再加強宣導,讓民眾清楚知道哪些業者有減塑優惠,也讓業者清楚新的環保規定。
陳宏益表示,中央設定3年時間逐步調整飲料杯使用減量率,目前台中市近4000家飲料店與超商都有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清楚標示民眾「自備飲料杯省5元」折價優惠,民眾前往消費時可注意是否為應提供優惠店家。經統計今年7月至今接獲檢舉逾20件、稽查逾400次,市府將加強宣導業者,若違規將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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