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委劉建國團隊的雲林縣議員江文登今(1日)抨擊縣道154乙線延宕3年才動土,縣長張麗善必須道歉一事,雲林縣府表示,該案工程經費達4億4800萬,縣府原自籌部分及後續投入經費,約1億4365萬,發包金額屬巨額以上的工程,每個步驟都有採購及行政流程,指責縣府延宕,完全抹煞基層公務人員士氣,實屬不當,且物價波動屬整體環境所致,更不應作為攻擊的藉口。
江文登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在108年8月同意雲林縣政府辦理,今年8月31日才舉辦動工儀式,該拓寬工程的經費是劉建國所爭取。張麗善應為延宕3年向雲林縣民道歉。
雲林縣府指出,該拓寬工程係屬公路總局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於2019年8月核定,核定後業務單位隨即納入當年度總預算,於2019年底獲議會審議通過,即開始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等工作之勞務招標,勞務標於2020年4月開標,再經評選,2020年6月訂約。
縣府表示,該案於2020年9月完成規畫作業、同年12月完成基本設計,又依補助單位規定,2021年2月送公路總局辦理經費審議,同年7月獲核通過,進入細部設計作業,2021年10月完成細部設計並通過出流管制計畫審查,考量當時物價,縣府已先行籌措736萬,第一次成立預算書後,辦理工程發包。
另一方面,縣府完成基本設計後,開始辦理用地取得公聽會,分別在2020年11月、2021年1月辦理,2021年3月交樁、5月分割完成,同月辦理地上物查估,11月辦理協議價購會,陸續與土地所與地上物有權人訂約價購,刻正辦理徵收計畫之提報。
工務處表示,本工程去年11月上網公告,歷經2次流標,1次廢標(廠商未達標準),再考量物價波動,縣府又再於今年4月再籌措近6490萬,重新成立預算書後,6月評選完成,7月決標,8月開工動土。
工務處長汪令堯強調,整案工程經費達4億4800萬,縣府原自籌部分及後續投入經費,約1億4365萬,發包金額屬巨額以上的工程,每個步驟都有採購及行政流程,以此指責縣府延宕,完全抹煞基層公務人員士氣,實屬不當,且物價波動屬整體環境所致,更不應作為攻擊之藉口。另外,本案是地方鄉親向中央爭取多年,且縣府自籌款達整體32%,豈是一人之功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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