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越南籍黎姓女子隻身來台賺錢養家,與同鄉的黃姓男子外遇,黃男不滿黎女要求分手,便擅自將交往時拍攝的性愛片傳送給黎女的丈夫、婆婆與小姑等人,氣得黎女向台灣警方求助。新竹地院審結,依散布猥褻聲音及影像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黎姓女子與黃姓男子均為越南籍,兩人原為男女朋友關係,但黃男不想與黎女分手,同時為了讓黎女與越南籍的丈夫離婚,遂於2021年10月間擅自透過手機將兩人交往時拍下的性愛影片,傳送給黎女的丈夫、婆婆與小姑及2名不詳人士瀏覽,黎女察覺後,憤而向台灣警方求助。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黃男不以理性溝通處理與黎女的感情問題,只為了使黎女與丈夫離婚,便散布性愛影片供他人觀看,已經造成對方心理受創,實在不可取。
法官考量黃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以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勉持、為在台生活之外籍移工等一切情狀,依散布猥褻聲音及影像罪,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沒收扣案的性愛影片。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