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師控訴人妻與貨車司機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利用工作空檔發生多次性行為,還互傳鹹濕對話「我才一直想吃你痘痘時,噴水水跟你抽搐一下的畫面」、「我要吸爆你」等,人夫發現後怒告司機侵害他的配偶權,法官審理後,判處司機須賠償25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為一名工程師,與妻子在106年結婚,育有2子,人夫主張妻子在網拍公司工作,可能因此認識網拍物流公司之貨運司機,司機明知妻子已婚,仍與妻子交往甚至在工作或休息時間多次發生性行為。
人夫在今年7月發現妻子行跡莫名及LINE對話紀錄內容,發現兩人會互傳照片給對方觀看,還兩人相約至旅館發生性行為、討論性行為過程,妻子事後也坦承其與司機有婚外情及開房間,人夫控訴貨車司機侵害他的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
貨車司機則辯稱,人夫平時對其年幼子女拳腳相向,不只一次毆打年幼子女,導致年幼子女鼻血直流,臉部、下巴受傷,還將人妻當成奴僕使喚,更數度對其家暴,也有醫院的就診驗傷紀錄;人妻也曾對他說,她與丈夫的婚姻是為了小孩而維持,不可能與丈夫同偕白首。
司機還表示,人妻拒絕與丈夫發生性行為,對方竟強迫她發 生性行為;辯稱兩人的家庭、婚姻並不圓滿,婚姻已產生嚴重破綻,無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可言,縱使他未與人妻交往,亦無可能破壞已不存在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人夫並無實際損害發生,自無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
法官勘驗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司機曾說「啊月要來了,我才一直想,吃你痘痘時噴水水跟你抽蓄一下的畫面」、「射完的時候超級敏感」等,而人妻則回應,「我也要吸爆你」、「熱熱的我很舒服」等。
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認定,兩人行為已侵害人夫的配偶權,司機雖抗辯人夫對妻子有家暴及妨害性自主等行為,縱認抗辯為真,兩人在法律上仍為夫妻關係,不得據此正當化司機不法侵權行為,判處司機須賠償人夫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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