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發覺越籍阮姓妻子與同鄉男子有染,親密互喊「老公」、「老婆」,人夫不甘戴綠帽憤而將阮女告上法院求償。桃園地院審理時,阮女辯稱與男方僅是同事,但不被採信,法官判阮女須賠償2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於2007年與越南籍的阮姓女子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而阮女2016年間轉換工作,結識同樣在該處上班的越南籍阮姓男子,2人不僅多次吃飯聚會,還會視訊聊天,甚至他還目睹2人聊天時互稱「老公」、「老婆」。
男子表示,妻子下班後經常與同事喝酒作樂,今年1月間2人再度為此事爭執,未料妻子卻持剪刀恐嚇他,「你再說看看」,還作勢要捅他,認為妻子侵害了他的配偶權與自由權,故依法請求50萬元賠償金。
對此,阮女辯稱,與阮男僅為同事關係,且丈夫所提出的語音譯文中的「老公」、「老婆」與越南文不符,頂多只是對至親好友的稱呼;至於拿剪刀一事,阮女稱當時自己情緒不佳意圖自傷,並非要拿剪刀恐嚇丈夫。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阮女與阮男的對話紀錄中的確互稱老公老婆,此為訊息中也穿插愛心或男女擁抱的貼圖,故採信男子說詞,而阮女雖稱譯文內容並非代表越南文中的「老公、老婆」,卻未提出實質證據證明何處有錯誤,法官認為僅是空言,也不採信。
至於侵害自由權部分,法官勘驗證據認定阮女的行為客觀上能造成男子心生畏懼,經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後,判阮女須賠償侵害配偶權精神撫慰金20萬元、侵害自由權撫慰金3萬元,共23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防治專線:1925(依舊愛我)24小時服務、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