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弊案!遠雄董座趙藤雄遭判7年 集團強調「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及不法」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等人因涉大巨蛋弊案、財報不實、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及眷改弊案等,2017年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8日判決,趙藤雄判刑7年。遠雄集團強調,一切依法、依契約辦理,並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很遺憾法官沒有採納趙的理由,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針對北院下午宣判結果,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大巨蛋招標過程,遠雄集團一切依法、依契約辦理,其審查過程也依程序進行,並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

楊舜欽說,對於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先生的判決結果,很遺憾法官沒有採納趙的理由,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遠雄集團與員工同一陣線,堅信同仁並無不法,為捍衛員工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楊舜欽強調,為求永續經營,遠雄集團已積極推行專業經理人制度,強化公司治理及法規遵循機制等,並建立良好公司組織及文化、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令規範,公司以完成接班,各事業體均正常運作、穩定成長,集團財務與運作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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