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大選將至,屏東地檢署再度查獲賄選案,潮州鎮潘姓里長候選人、萬巒鄉林姓村長候選人分別涉嫌透過陳姓女友、陳姓樁腳向選民現金行賄,案經檢方偵查後,諭令潘姓候選人、陳女限制住居,但針對林姓候選人、陳姓樁腳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訊問後諭知2人分別10萬、3萬交保,對此,檢方將提抗告。
屏檢指出,日前接獲情資指稱潮州鎮潘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透過陳姓女友向選民發放現金賄選,經調查相關事證後,傳喚潘姓候選人、陳女到案說明,另帶回選民6人偵訊,經部分選民指證歷歷,承辦檢察官認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訊後諭令潘姓候選人、陳女限制住居。
此外,萬巒鄉也傳出林姓村長候選人與陳姓樁腳涉嫌現金買票,屏檢調查,該村候選人僅2位,競爭相當激烈,林姓候選人疑似透過陳姓樁腳協助、向選民發放現金,以期勝出當選,案經搜索並傳訊選民8人到案後,該樁腳與部分選民都坦承交付及收受賄賂,並扣得現金2000元。
為此,承辦檢察官訊後針對林姓候選人、陳姓樁腳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訊問後分別諭知林姓候選人、陳姓樁腳各10萬及3萬交保,對此,屏檢表示,將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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