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男子於今年2月到高雄市一家超商向謝姓店員恐嚇說:「我要搶劫」、「我要一包香菸」等語,店員事後報警。警方調查,廖男竟然只是希望母親能多關心他,所以犯案。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廖男有期徒刑3月。
廖男當時在要到香菸一包後,到超商外吸菸。店員報警,警方到場逮捕廖男,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起訴。
廖男在接受警方偵訊時說,因為希望母親多關心他,所以犯下此案,且犯案時也有主動告訴店員。法官認為,廖男無端恐嚇店員,令店員交出香菸,已經構成恐嚇取財罪。
不過,法官也指出,廖男此舉雖然不當,但考量其犯罪動機與只是要了一包香菸,依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之情狀可憫恕」,判處廖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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