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本報資料照/姚志平攝)
立法院長游錫堃。(本報資料照/姚志平攝)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檢調上周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引來民眾黨團質疑立法院長游錫堃、秘書長林志嘉破壞憲政體制並表達抗議。游錫堃今在臉書表示,為說明事情真相,貼出過往案例,指檢調是依「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行事,依例搜索前以電話「通知」立法院。

高虹安被控詐領國會議員助理費案,檢調於15日發動搜索、約談行動,由於立法院法定會期尚未結束,目前仍在審議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等案期間,引發民眾黨團質疑,立委邱臣遠表示,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之下,檢調在院會期間到立院搜索茲事體大,游錫堃、林志嘉第一時間說北檢有函請並依法同意,事後卻遭打臉僅有電話告知,民眾黨團也對於憲政體制破壞予以抗議。

游錫堃在臉書貼出一張「歷年搜索立法院案例」表格,2000年8月16日至今年12月15日,包含高虹安案在內累計13件歷年搜索立法院案例,有2007年檢調偵辦陽信銀行違法放貸案,搜索立委薛凌國會辦公室、同年立委高志鵬涉購地弊案、另包括本屆國會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牽涉的SOGO案,以及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

表格中也備註《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在政府機關、軍營、軍艦或軍事上秘密處所內行搜索或扣押者,應通知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指出「依例搜索前電話通知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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