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檢舉涉貪,檢調歷經9個月蒐證,21日清晨搜索陳的住處、辦公室等6處地點,除在住處扣得裝有現金30萬元的牛皮紙袋,內還有一張廠商名片,經傳喚陳及2名證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凱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同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天凌晨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檢署21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人員,搜索陳凱凌的住所及辦公室等6處場所,並約談陳凱凌及2名相關證人到案說明。至於陳凱凌涉及何起貪汙案?是否為外傳台南市議員謝龍介向台南地檢署告發,指陳涉及七股工業區、柳營科技工業區等四大開發弊案,檢方初步只說,非如外傳這幾起弊案。
台南地檢署指出,複訊後認陳凱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今日凌晨2點多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下午將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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