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與妻子到台北遊玩,入住中山區某旅社時,意外發現樓梯間有窗戶,好奇翻越窗戶,走到外牆平台,一時興起用手機透過牆上的氣窗窺視,看到其他房間的2名女學生正在換衣服,2女發現後,帶著櫃檯人員當場逮到偷窺的陳男,台北地檢署6日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陳男。
據了解,去年12月,陳男夫婦北上台北遊玩並投宿旅社,陳男因意外發現樓梯間有個窗戶有燈光,遂翻越窗戶到樓下平台,發現某間客房的氣窗有燈光,便拿出手機放在氣窗邊窺視。
結果同樣是北上遊玩的2名學生妹,正在房內換衣服,發現氣窗上的手機,查覺有人偷窺,關掉房內燈光,下樓找旅社櫃檯人員處理,陳男因房內燈光熄滅,得知偷窺一事東窗事發,伺機返回房間時,被趕來的櫃台人員逮到並報警。
檢警調查時,陳男坦承犯行,但否認偷拍,檢方依《刑法》妨害秘密罪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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