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條款包括私法人不得購買住宅、限制預售屋轉單交易、檢舉獎金制度。
徐佳馨指出,縱然房價因種種因素已經盤整,不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上路仍舊會產生三大影響。首先,是預售市場將以自用客戶為主結構,可預期在現今經濟狀況下,將出現蓋不出來的落跑建商,消費者要自求多福。
其次,不動產戰線更長,戰場更大。法規限制投資複雜度將大幅增加,受衝擊最大的高價住宅,在私法人不能持有後,將得搭配更多的財務規畫,這也促使資金轉往非主流產品,並可能衍生出新的規避方式造成意料之外的亂象。
其三,低價與利多兼具的區域,當資金潮水湧現,恐依舊是投機份子的心頭好。
縱然內政部日前透露將在都更危老合建分售、產權整合過程中,因實務所需的買賣移轉,納入免經許可範圍。業者購買劃定地區範圍的標的,也列為免經許可項目,例如配合中央或地方的重大建設,或是因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具有重建急迫性,也免經許可。
針對實務上許多「日常非平常」的交易,留下不少問號。例如,不動產市場上有不少登記為住宅,實際為商用的不動產標的,例如住宅區內店面,抑或老舊透天,限制私法人購置,除審核增加交易變數外,無形中也影響這些標的轉手性。此外,私法人持有住宅或是購置住宅樣態多元,並非全然為炒房,許多私法人購屋是為維持穩定性,避免因自然人持有,未來可能出現的產權紛爭,直接一刀切是否適當,外界頗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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