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鎂鑫今(12)日董事會另通過簽約變更案,因112年6月9日承攬之90MW地面型太陽能電廠之案場,原簽訂之EPC發包合約工程金額為30.15億元,配合容量申設規畫自兩階段調整為三階段完成,其中第一期容量自40MW調整為20MW,原發包給下游之EPC合約將做策略調整從單一統包商變更為專業分工分包,單一承包商金額因應項目及規模下修。
華鎂鑫自110年跨足綠能事業,投入建置電廠、開發案場及電廠資產管理三大業務,迄今逐步開花結果,繼七股漁電廠已6月底取得籌設許可,下半年努力取得相關許可後即可加速推動施工進度;8月22日桃園首座4MW自建儲能站正式啟用,加入台電AFC電力交易平台上線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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