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55歲何姓男子,去年(111年)8月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楠梓區惠心街左轉時,未注意騎腳踏車的83歲鄭姓男子,鄭男被撞倒地,送醫2天後傷重不治。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何男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鄭男逆向騎單車為次因。由於何男認罪,獲得緩刑兩年。
何姓男子於去年8月4日上午9時許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楠梓區惠心街(東向西),何男打算左轉;鄭男當時自高楠公路1762號一家診所路邊由東向西方向起駛,欲直行至高楠公路1761巷,何男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導致發生車禍。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冒然逆向行駛穿越高楠公路,因此發生車禍。鄭男倒地送醫,於8月6日晚間因外傷性腦出血、腦幹衰竭、胸椎骨折(術後)等傷害,傷重不治。
何姓男子在肇事後坦承犯行,檢察官對此過失致死案件起訴。法官審理後,因何男坦承罪行,以簡易判決處何男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高雄警方呼籲,馬路上時常可見民眾違規騎乘機慢車,民眾應該遵守道路號誌與標線,不要逆向行駛,並請駕駛人在行經路口時減速慢行,以策安全。更有民眾戲稱這些年長者是「移動式神主牌」,請民眾上路要小心這些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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