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護理師5年前到高雄一家長照中心擔任護理師主任,上班才1天,一名中風的黃姓老翁被油豆腐噎死,林女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最高法院考量她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全案定讞。
林女在2017年12月1日到高雄市一家長期照顧中心擔任護理師主任,負責該中心住民之護理工作,並依照各住民之身體狀況與用餐需求,確認、分配合適之餐食,供各住民食用,配置合適餐點,避免住民因食用不適宜之餐點,發生生命、身體上危險之義務。
但林女到職隔天,讓看護將內含有未經剪碎或絞碎之油豆腐之餐食,提供予黃姓老翁食用,致黃自行食用該餐食之際,不慎氣管遭尚未完全嚼碎之油豆腐碎片阻塞而窒息死亡。
一審及二審認為林女始終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惟念及並無前科,素行尚可,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林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但給予緩刑3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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