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上流傳一段影片,畫面中一名男子騎著綠色的恐龍車,在高雄的鳥松區大昌路上逛大街。警方雖沒有收到相關的報案,但這樣的行為已經違規。
警方表示,有關網路流傳民眾於鳥松區大昌路騎乘恐龍玩具車影片,經查警方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男子騎乘恐龍車在馬路上的行為已經違規。
警方指出,民眾騎乘恐龍玩具車之行為,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可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警方提醒用路人,出門在外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大家共同維護行車安全,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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