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東縣服務站及專勤隊27日參與台東東海龍門天聖宮慈善義賣活動,在現場宣導移民署今年1月1日施行的「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重點,包含在台居、停留等相關規定。越南籍阮女士現場表示,感謝營造友善的移民環境,也保障了新住民在台家庭團聚權。
「謝謝台灣政府為外籍配偶打造友善的移民環境」現場1名已歸化國籍的越南新住民阮女士表示,2012年與老公結婚來台灣學中文,按舊法規定須在居住滿1年(365日),新法放寛為居住335日以上就能申辦定居,很感謝服務站人員的專業解說及親切服務。
宣導活動由專員陳允萍為現場的新住民詳細解說新法內容,包括申請永久居留,外籍配偶免附財產或技能證明;喪偶的外籍配偶或曾經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對有戶籍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或會面交往的情形,只要持停留簽證來台,就可申請居留;對於外國人申請居留延期者,放寬居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另外,對於逾期者加重罰則,自2024年3月1日起提高罰鍰為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
台東縣服務站主任林明道表示,修法對於民眾權益影響相當大,藉由活動宣導,讓新住民能夠更加瞭解自身權益。
此外,台東縣專勤隊隊長賴淑怡也呼籲近期非洲豬瘟持續肆虐,提醒新住民及國人勿將含有豬肉製品攜帶或以郵寄快遞方式寄送入境,若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2次(含以上)違規者即裁罰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請民眾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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