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從事鷹架工作的陳姓男子於去年11月因停車問題竟然對警察嗆聲:「有種你開槍啊」。陳男隨後還以車上的宮廟令旗揮打警察。由於陳男坦承犯行,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對陳男判處拘役45天。院方依陳男的請求,將有歷史意義的令旗歸還廟宇。
住在高雄美濃區的陳姓男子於去年11月22日下午無端將自小客車停放在道路的中間車道,民眾報警處理。曾姓警員到場時要求陳男下車,陳男這時情緒激動,對警察嗆聲:「叫你開槍你不敢開」「大聲又算什麼啦」等語後,陳男隨後拿出車上的宮廟令旗3支揮打警察,導致曾姓警員的臉部與雙手受傷。
警方依法沒收陳男的令旗,陳男一度否認對警察施暴,直到橋院準備程序時才坦承犯行。他也向橋院法官求情,指這3支令旗屬於宮廟,具有歷史意義,他只是代為保管,希望能歸還廟方。橋院審酌後,認為此令旗並非違禁品物,不予宣告沒收。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