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為防範地層下陷所造成的危害,進行「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藉由減抽地下水增供地面水、地下水環境復育、加強管理、國土規畫等4大層面著手,成果顯示配合既有滯洪設施,推動地下水補注可有效減少水源取得的困難,是未來推動地下水補注工作的重要方向。
水利署針對雲、彰地區既有滯洪設施進行地下水補注量推估工作,成果顯示至2020年,雲、彰地區12處滯洪設施年地下水補注量為8542.38萬噸,加上集集攔河堰、桶頭堰及湖山水庫等蓄水設施的年地下水補注量,已接近「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所訂定的1.5億噸目標。
雲林縣政府水利處長許宏博表示,目前縣內有10餘處滯洪池,包括已完工的虎尾鎮平和滯洪池、口湖鄉椬梧滯洪池,以及施工中的北港鎮北港滯洪池、元長鄉客子厝滯洪池等,這些滯洪池除了有防洪功能,平日還可補注地下水源,缺水時也能配合農田水利灌溉溝渠提供農用水,可說是一池多用。
許宏博說,補注地下水源有如存錢儲蓄一樣,集集攔河堰、湖山水庫等蓄水設施可儲存大量地面水,就像存大筆錢,滯洪池規模較小,則是小額存款,但積少成多也不容忽視。抽取地下水就是在花錢,因此只要把握「開源節流」原則,便可持續涵養地下水源,減緩地層下陷。
許宏博指出,以虎尾鎮平和滯洪池為例,其滯洪量為51.2萬噸,可減少182公頃淹水面積,並透過物聯網進行防災安全智慧化管理,落實綜合治水策略,強化防洪滯洪功能。另外,虎尾鎮亦為地層下陷嚴重區域,透過蓄水補注來減緩地層下陷,可達成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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