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婉諭因為自家的小孩分不清楚祖父母與外祖父母的區別,就打著「性別平等」的旗幟,要求教育部辭典更改其定義,一律稱「祖父母」,而教育部居然「從善如流」,據以更改,同時更有許多人盲目支持,這真的是天下奇聞了。

自家的小孩分不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區別,這是家長理應加以說明的分內之事,自己不教,竟要求所有的人都跟著她一起混淆不分,這是個什麼樣的立委?領國家的公帑,做這種無聊、無謂、缺乏知識的建議,難道不會愧對於選民嗎?

傳統以來,親屬稱謂的關係,向來是十分清晰的,普通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閩南話、客家話的阿公、阿嬤、外公、外嬷、姐公、姐婆,一聽而知,這是父親或是母親的爸爸、媽媽,這有什麼難懂的?又哪裡牽涉到所謂的「性別平等」問題?

男女有別,各繫親屬,父系的兄弟姐妹,稱叔伯或姑姑;母系的兄弟姐妹稱舅舅、阿姨,幾千年來,莫不如是。即便到了現代,仍然一體通用,一聽之下,就知道是父系或母系的親屬,這較之英語中以UNCLE、AUNT籠統稱呼,更是明晰。依照王婉諭的邏輯,姑姑、阿姨的區別,是不是也要加以重新釐定?

語言是約定俗成的,私底下的稱呼,只要能明白達意,叫外祖父母為阿公、阿嬤,也未嘗不可,但一個小孩,同時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總得在稱呼上有所區別,才分辨得清。

知所從來,是傳統稱謂中極重要的親屬系譜觀念,王婉諭弄巧成拙,竟無端將外公、外婆一筆勾銷,這樣水準的立委,未免讓人搖頭嘆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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