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昨晚主持《未來沙龍》,邀請律師侯慶辰、立法委員蔣萬安,以及台大法律系學生何嘉霖。侯慶辰表示,當通姦無刑責之後,公權力不再協助蒐證,「徵信社的業績會蒸蒸日上」!
下屆國民黨台北市長人選未定,不過蔣萬安、羅智強都是被好看的人選。革實院副院長、北市議員游淑慧日前就在臉書「爆料」,指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在內部會議,點名羅智強、蔣萬安日後「雙雄對決」一定要君子之爭;當時羅智強就表態全力準備,但不是「雙雄對決」,而是「安強聯手」,初選後全力支持出線者。
昨晚羅智強邀蔣萬安到他的節目對談,雖不涉市長選舉,而是談通姦除罪化,但兩人同台仍引起想像。
針對釋字七九一號,推翻了2002年的釋字五五四號,理由是「社會情勢變更」。羅智強詢問,到底這十八年來,台灣的社會變更了什麼,值得大法官那麼大的立場變動?
侯慶辰說,「社會情勢變更,只是形式上的理由,實際的理由,是大法官已經改朝換代了」。侯慶辰說,「這一屆大法官,色彩是比較鮮明的,大法官由什麼樣的成員組成,對於釋憲結果會有關鍵性的影響。」
蔣萬安表示,他贊成釋憲文的某些理由,就算不懂法律的民眾,對於刑訴239條,「配偶撤告不及於相姦者」的「小三條款」,也是無法接受。但若要把整個通姦罪除罪化,「從民調來看,八成民眾是反對的。」
蔣萬安說,既然整個社會還沒有共識,比較好的方式,是透過立法的程序來解決,也可以同步進行相關的配套。「大法官以釋憲的方式,在社會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讓通姦除罪化,是民眾最大的疑慮所在。」
對於未來的修法配套,蔣萬安說,一則是要提高「外遇」的賠償金額,可朝「懲罰性賠償」的想法邁進;而對贍養費,實務認定要「配偶無謀生能力」才能請求,這也是對離婚無過失之一方,較缺乏保障的。
侯慶辰解釋,過去要讓通姦罪存在,主要的原因是通姦行為的取證困難,需要公權力的協助,所以必須課以刑責。而在通姦罪廢除之後,侯慶辰預測,「民眾只能自力救濟,徵信社的生意,只會更好,不會更差。」
侯慶辰說,「抓猴」的取證,本身就是對對方權益的侵犯,但不這麼做也拿不到證據,所以過去通姦罪的實務上,被抓姦的一方,也往往反訴「侵犯隱私權」。
而在通姦除罪的情況下,侯慶辰舉例,如果配偶在旅館房間裡面疑似通姦,而原告就站在門外,應不應該破門而入?侯慶辰說,「如果在學校裡面,我會跟學生說不要,因為你踹門的同時,自己也就違法。但如果我是原告的律師,我會說你就踹吧,你不踹下去,怎麼拿得到證據呢?」
至於踹門取得的證據,於訴訟時是否有證據能力,侯慶辰說「民事訴訟對證據取得方式的要求較低,像是私下錄音、錄影的方式都承認,這也是為什麼,民眾會更仰賴徵信社的原因。」
但侯慶辰也補充,在過去「通姦罪」的時代,刑法的要求比較嚴格,一定要「抓姦在床」才算數,但未來走民事訴訟,標準沒那麼嚴格,所以一些原本刑事難以成罪的間接證據,也可能足夠,這就要再觀察未來的實務走向。
何嘉霖說,台灣近來努力朝「性別平等」邁進,「通姦罪」的存在,也讓婚姻中弱勢的一方,可以請求公權力的協助蒐證,進而「以刑逼民」,降低訴訟成本。廢除通姦罪之後,希望社會也能同時注重婚姻中弱勢一方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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