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張姓男子在2016年9月服役時,某日夜唱後回乾妹家,竟趁機架住對方並性侵得逞,乾妹事後曾向友人說「自暴自棄、廢人一枚」等話語,沒想到5天輕生,她在遺書中寫道「我不知道怎麼成為更好的的人」。法院判張男5年6月徒刑,須賠償對方家庭243萬元。
張男架住乾妹後試圖性侵,當時乾妹強烈抵抗,說出「出來」、「你是有女友的人」,仍遭性侵得逞;她事後向友人傾訴,「我現在處於一個自暴自棄的狀態」、「廢人一枚,我有想過燒炭之類的」、「在家就變的很憂鬱」等話語,顯示遭到侵犯後情緒低落。
張男起初否認犯行,但之後又改口事情發生的時候,我不想跟任何人解釋,最壞的打算就是跟乾妹走同條路」,而且表示不知道會發生這麼嚴重的後果,坦承有做錯、會負責,法院因此認定他性侵罪刑明確;一審依軍人犯強制性交至人自殺罪,判張男12年10月徒刑。
二審則認為,乾妹遭性侵前就曾有輕生想法,遭張男性侵後態度上多抱持息事寧人、不想追究,認定乾妹因被性侵,導致羞憤輕生的證據不足,改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5年6月徒刑。張男在民事上需賠償對方家庭2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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