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徐乃麟將台北市內湖區的米蘭苑豪宅租給房客楊強蓉,後來卻爆發詐賭糾紛,週刊報導楊強蓉指控徐乃麟為賭場事件的幕後老闆,徐乃麟氣得告楊強蓉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楊沒有具體指述徐經營賭場及提供鑽錶、名牌包支應賭場所需資金,依罪證不足,27日將楊不起訴。
被徐乃麟控告的的楊強蓉,曾被徐乃麟密友董子綺指控,涉嫌與作弊槍手在徐乃麟的內湖豪宅詐賭,但檢方查無實證,將楊強蓉不起訴。事後楊強蓉週刊爆料,反而被徐乃麟提告。
徐乃麟認為週刊報導內容都是楊女的不實爆料,因此提告楊女涉嫌加重誹謗。
檢方勘驗週刊的採訪的錄影光碟,發現楊強蓉並沒有具體指述徐乃麟與董子綺共同經營賭場,也沒有表示徐提供鑽錶、名牌包供董典當以支應賭場所需資金,而且徐確實在把總金額4000萬元的支票借給董使用,所以楊指述的徐對董提供資金援助也沒有違反事實,依罪證不足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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