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性侵前科犯周姓男子闖入澎湖馬公一間民宅,住在裡面的酒店小姐,剛好洗完澡走出浴室看到後驚聲尖叫,卻被上百公斤的嫌犯掐脖子推倒上床,女子佯稱配合,還邀對方一起洗澡,卸下嫌犯心房,然後趁著外出用餐求救並報警。全案二審審結,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刑6年。

判決指出,周姓男子(36歲)體重達百公斤,有妨害性自主、竊盜、強盜等前科,無業。2018年12月間,他見澎湖馬公一處酒店承租的民宅宿舍大門沒鎖,入侵並偷走大門鑰匙。接著周男觀察人員進出作息,在2019年4月某日一早,闖入並走上2樓某房間,開門撞見剛好全裸走出浴室的酒店小姐。

酒店小姐受到驚嚇尖叫,卻遭周男以上百公斤的身材優勢,掐住脖子並壓倒在床上,出手襲胸。被害人為了自保,急中生智,告訴嫌犯「我在酒店上班,你要,我給你」,還說「你身上髒髒的,我們先去洗澡」,2人「共浴」結束後,女子佯稱肚子餓,周男不疑有他,2人出門用餐, 女子趁機向酒店同事求救,報警獲救。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全案審理時,周男辯稱本來是想偷東西,後來撞見小姐臨時起意,強摸胸部,並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一審認定周姓男子為性侵小姐而闖入,另依醫院鑑定,未達不能辨識行為能力,考量累犯,未全認罪,判處6年徒刑;經上訴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合議庭仍維持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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