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警分局陳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以護鈔為名將陳姓老翁用以裝潢的40萬元占為己有,陳翁1月底赴派出所要錢,才讓全案曝光,案經披露後,警方今天(7日)說明,表示陳翁來派出所後已啟動內部調查,陳已經離職,並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送辦。
據了解,陳姓員警背負700萬元的房貸、100萬元的信貸,但因其父有債務問題,近年來他常以要幫父親還債為由向同仁借錢,每次借都是2萬至3萬元不等,1月底陳姓老翁到他服務的公正派出所,要拿回被「保管」的40萬元。
當時在所內的陳員否認,警所主管驚覺有異,立即通報調查。警方內部調查後,發現陳員還涉嫌詐取林姓婦人的37萬元。陳姓員警的妻子也是警察,2人都在公正所服務,遭內部調查後陳除了主動離職,也與妻子離婚。
警方表示,陳會涉案主要是個人理財、家庭因素,將進一步追查其金流,警方絕不護短也不庇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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