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水山在新北市三峽區蟾蜍山興建「三清萬甲仙境」宮廟,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開挖整地破壞水土保持,一審將林男依非法開發致水土流失未遂罪判刑1年10月,二審考量他支付費用撫育造林,並與國有財產署達成和解,維持一審刑度,但給予他獲緩刑5年。
判決指出,林男明知新北市三峽區的山坡地,或為國有林、他人私有林區內之土地,但他竟未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在2017年起,雇用挖土機司機,操作挖土機,在其上開所有使用土地上,開挖整地,挖掘天然水池等開發使用行為,使該等土地地表裸露。
林水山被查獲後,仍未停止建廟意圖,又自2017年6月23日起,繼續雇用、委託不知情之派遣工人、廠商,逕自違規開挖整地、鋪設水泥道路、碎石平台、邊坡、平台、修建停車場、設置圍籬、興建鐵皮宮廟建物、停車場、設置圍籬等。
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林男違法設置興建的水泥道路、鐵厝宮廟、招財進寶構造物等物,除經新北市政府陸續拆除外,現場大部分已恢復草生,他也在土地上水泥鋪面刨除覆土,犯後態度良好,為了讓他有效回歸社會,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1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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