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1名女子小芳(化名)日前發現丈夫與其他女子外遇,該外遇對象得知醜聞曝光後,竟不願退讓、公然挑釁她,甚至要求男子匯款「5200」、「1314」到帳戶,還在大街上大肆摟抱她的丈夫,到她家叫囂,導致她因精神耗弱患憂鬱症,最後決定提告並求償1百萬;法院認為小芳配偶權確實受損害,判外遇對象須賠50萬。
判決書指出,小芳前年11月發現丈夫與1名女子外遇,而丈夫也坦承已與對方交往近6個月,並多次在摩鐵發生性行為,但丈夫承諾會與對方斷絕關係、挽回婚姻;但沒想到該外遇對方得知2人關係曝光後,竟變本加厲勾引男子,甚至要求男子匯款「5200」及「1314」到帳戶裡,以匯款紀錄向小芳示威。
此外,該外遇對象還約男子外出遊玩,將手放在對方大腿內側,還在大街上公然摟抱,完全不顧他人眼光,被小芳撞見並拍下照片;小芳事後忍無可忍、決定提告,不過外遇對象接到律師函後還不肯罷休,甚至直接到她家中大肆叫囂、搗亂,要求男子離婚,讓她不堪其擾,因壓力過大而大量落髮,罹患重鬱症,向對方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院認為,該外遇對象與男子確實有不正常交往行為,已造成小芳心靈受創,喪失對婚姻之信任,甚至罹患重鬱症,需就醫心理諮詢治療,對象侵害小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應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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