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鍾與司法人員不當交往案,法務部7 日公布第二波調查報告,認定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雖與翁茂鍾案件無關,但曾接受翁飲宴或收受襯衫,曾勇夫7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喊冤,表示他認識翁10多年,他北上台北任職後,才跟翁吃過1、2次飯,他跟翁交往非常小心,從來沒有談過案件,他對於法務部調查結果,認為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法務部今天調查報告,指8名檢調人員雖與翁茂鍾案件無關,但曾與翁飲宴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包括時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游明仁、時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曾勇夫,以及前調查人員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分別移由所屬或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或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曾勇夫表示,他是在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認識翁茂鍾,當時翁是矯正協會台南分會的會員,他在南檢期間與翁並無交往,直到他離開南檢10多年,北上台北任職後,印象中才與翁吃過1、2次飯,且餐敘過程也早就記不得,他根本不知餐費是誰付。

曾勇夫強調,他任公職數十年一直相當謹慎,謹守公務員分際,對外交往相當小心,他從來沒有在翁或其他當事人的面前談過案件的情事,10多年了才跟翁吃過1、2次飯,收過襯衫,不過,他對於法務部調查結果,認為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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