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科技公司的高階主管阿欽(化名)出軌同公司的女櫃台小宜(化名),正宮發現丈夫與小宜多次互傳甜蜜訊息,包括「寶貝」、「一起滾床」等,不倫戀情曝光後,阿欽曾在正宮面前簽下協議書承諾會斷乾淨,但卻未徹底執行,正宮不堪被綠,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後,判小宜須賠償7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她與阿欽結婚多年,兩人婚後育有3名子女,卻在2019間意外目擊阿欽的手機跳出多則訊息,一看才驚覺丈夫在外有染,在對話中,阿欽與該名女子互傳,「我愛你」、「要一起滾床」,正宮質問阿欽之下,他才坦承與公司的櫃台小姐發展出婚外情。
正宮不甘心被綠,最後要阿欽簽下協議書,承諾會斷開姦情,不料,阿欽與小宜的感情不是說斷就斷的了,兩人又再次搭上線,讓正宮於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痛心欲絕,憤而向小宜提告求償30萬。
台北地院審理時,小宜聲稱,她並不知道阿欽已婚,也沒有與阿欽發生性關係,是遭到對方矇騙;而法官勘驗兩人的對話紀錄卻發現,阿欽曾傳送「我多想我這輩子能重來,但我不行,他們還這麼小,我走了他們會一輩子恨我」、「我必須在他們面前假扮是個好爸爸」,等訊息給小宜,顯見小宜應知道阿欽已有家室,認定其侵犯配偶權屬實,判賠償7萬5千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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