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敏菁表示,台灣在「特管法」的精神下,產業鏈逐漸成形,唯在細胞的基因治療領域較弱,例如台灣欠缺植入基因以提高免疫細胞辨識癌細胞能力的Car-T技術。不過「特管法」的開放和獨立且可被管理的細胞工廠概念,讓細胞產品以類似藥品GMP式的管理,使台灣細胞產品的製造品質能被主管機關審查和改進,並取得醫生和病患信任,只要能累積更多的治療案例,台灣的細胞醫療便可吸引國際病患,形成台灣的利基。
她認為,國際細胞治療以癌症及遺傳性疾病為技術開發方向,再生醫療進展較緩,因此台灣尚有機會,往低排斥的異體細胞培養是未來商機。
面對愈來愈多新崛起的細胞治療新創企業,羅敏菁表示,業者要能清楚自己的市場定位與技術競爭方向,就生產、運輸、利潤、管理、創新等五大層面審慎評估,即可創造利基。她進一步表示,目前的細胞療法普遍受制於便利性及等待製備時間仍長,因此業者對適應症的選取應專注在「藥物療法無效者」或「無法單靠藥物治療者」,贏面較大,例如中風之神經修復,皮膚移植修復等。至於在癌症細胞治療方面,建議朝有效提升免疫細胞辨識癌細胞的能力,並延長免疫細胞的壽命等未來利率做切入,才有國際突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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