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江啟臣今日於司法委員會質詢指出,民眾在網路發文質疑選舉舞弊、執政黨吃高價便當等言論,一再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結果法院一直裁定不罰,警方還是繼續送,現在法院是警政署開的嗎?
江啟臣指出,去年各機關依《社維法》主動移送的散布謠言等案件不罰比例,各縣市警方是85%,刑事局是70%,調查局和其他單位是83%不罰。去年整年移送,法院裁定不罰的達83%,等於10件罰不到2件。現在是上級交代要做這些事嗎?
江啟臣說,之前警政署所提供的資料指出,有民眾在臉書發文質疑選舉作票,結果就被移送,後來法院也裁定不罰,像類似的行為,法院早在去年8月5日就曾裁定不罰,但到了12月還有民眾被警方移送。
江啟臣表示,還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質疑執政團隊吃高價便當的言論,也被移送,這類的案件在10月,法院就裁定不罰,但到12月警方還在移送,民眾質疑3倍券的言論也移送,法院還是裁定不罰,警方還是繼續移送。現在法院一直說不罰,警方一直移送,警方是比法院大嗎?法院是警政署開的嗎?
江啟臣指出,去年7月監察院提出報告,要求警政署要參酌法院不罰見解,審慎處理該款案件,警政署還是照幹不誤,讓人質疑警政署到底是依法辦事還是依上意辦事。
警政署長陳家欽回應,假訊息的構成要件比較嚴謹,所以法院會裁定不罰,所以現在都有在檢討跟控管,也有建議修《社維法》第63條,會再要求要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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