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開發案,前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與課長王銘藏,涉14年前假造鑑價報告圖利建商5億多元,台北市長柯文哲曾痛批 「2個小官非常的賤」,一審重判,二審只依偽造書罪輕判,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高、王依圖利罪各判10年及4年。可上訴。
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簡稱美和市案,台北市府以公地主身分與 日勝生公司簽約後聯合開發,時任開發處長的高嘉濃被控明知聯合開 發案已經旭洲公司鑑定建造成本,竟指示王男假造旭洲的鑑定書,將 工程費由106億元提高為114億元。
檢方指控,高以假造鑑定書提供北市府,讓市府以此與日勝生就權 益分配比例進行協議,因為他的不實鑑定資料,讓日勝生公司多分配 到3249坪樓地板面積,獲取不法利益5億124萬6301元,將高、王依圖 利等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共犯圖利及偽造文書罪,痛批高嘉濃鋌而走險以身試 法,惡性重大,強行曲解法令與職權,推卸責任給下屬,毫無悔意, 將他重判10年、王男判刑4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北市府經6次協商才與日勝生就權益分配比例 達成協議,並非全部依照高假造的鑑定報告書,由於檢方無法提出證 據證明犯罪,將2人所犯圖利部分判無罪,偽造文書仍成立,將高判刑4年,王判刑2年、緩刑5年,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維持一審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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