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舞蹈老師小琳「化名」,在住處7樓經營舞蹈教室,去年2月某日中午被一名鄰居小芳(化名)投訴音樂太大聲,但小琳不爽當時並非睡眠時間,因而上門反問小芳:「妳在酒店上班嗎?否則作息怎麼跟人不一樣?」,接著一腳朝小芳踢去,還猛扯頭髮,小芳被打受傷怒對小琳提告。
據了解,事發當日中午11時許,小芳仍在睡覺,卻被小琳舞蹈教室的音樂聲吵醒,因而上門按門鈴要求開小聲,沒想到回房後,小琳的音樂聲音開得更大聲,後來小琳來按門鈴,見她開門就一腳踢過來,還扯她的頭髮,造成她頭部與手肘多處挫傷。
小琳被告後辯稱,那天是她敲小芳的門問:「是否是在酒店上班,不然怎麼作息和別人不一樣?」小芳聽後不爽就踢她,自己是正當防衛。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小芳的男友證稱,小芳與小琳為了音樂聲太大發生爭吵時,他有聯繫管理員上樓處理,但管理員表示,小琳是該棟大樓主委,不方便跟她說什麼,請他們自行報警,後來管理員與小琳一同來捶門,小琳一開門就毆打林女,這起衝突持續約2分鐘。不過管理員則說,因為當時事發突然,並未看見誰先動手。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這起衝突全因小琳音樂太大聲引起,遭小芳投訴後卻施以暴力,進而導致對方受傷,犯後又藉口否認犯行、未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房女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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