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別跟錢過不去!台中市府從5月28日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至今,查獲民眾與業者未依規定停業、違反人數群聚規定(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未實聯(名)登記及外出未佩戴口罩等行為,共開出848件裁罰,處罰金額達1028萬3500元,其中,以民眾外出於道路上「未戴口罩」被罰最多,共計521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重罰100萬元,已完全繳清罰鍰,付出慘痛代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部分場域雖為有條件鬆綁,但對於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室內外聚集人數之限制仍維持不變。

法制局統計自5月28日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至今,台中市各級機關對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如「未依規定停業」、「違反人數群聚規定(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未實聯(名)登記」及「民眾外出未佩戴口罩」等行為,共開出848件裁罰,處罰金額達1千零28萬3千5百元。

其中,以民眾外出於道路上「未戴口罩」被罰最多,共計521件,民眾在市場或賣場、商店,未戴口罩也被開罰96件;案件中,以違反停業或群聚規定被裁處的金額最高,最高被裁罰30萬元。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台中市府大力宣導防疫措施,強力呼籲「民眾外出須戴口罩」後,外出未戴口罩的裁罰案件,已從6月21日至25日的裁處案件數字高峰達217件,到7月12日至16日大幅下降至74件。

法制局也與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密切配合,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違反居家檢疫或防疫措施遭罰而逾期未繳案件,優先移送行政執行,強制執行違規民眾的財產,落實防疫政策。

今年1月間因多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衛生局重罰共計100萬元民眾,因逾期未繳罰單,在法制局與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合作下,即時扣押該人名下的電動車及房產,迫使其於日前已繳清罰鍰,呼籲市民嚴守防疫規定,勿心存僥倖。

社區感染風險仍然存在,且尚有本土確診個案,市府提醒市民,確實做好保持社交距離,避免不必要的移動、活動或聚會,出門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市府訂定的防疫規範,除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法制局強調,如被裁罰,只是承受輕微的金錢身外之物損失;但若因違規,造成防疫破口,危及的是大眾身家性命,才是整個社會不可承受之重!務請民眾全力配合。

李善植提醒市民,出門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進出公眾場域,確實遵守防疫規範;否則,受裁罰,荷包失血事小;危及自身及大眾生命安危,可就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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