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44歲張姓男子今年間騎腳踏車經過公車站,發現有名穿國中制服少年,竟堵住他去路要求幫忙顧腳踏車,並以展示BB槍為代價騙少年進入民俗公園公廁內,沒想到,張男鎖門要求脫光衣物,猥褻企圖性侵,所幸,少年發現有人進公廁趁機求救,張男趁機逃逸。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張男在今年5月10日騎腳踏車行經中市北屯區1處公車站牌,發現穿著國中生制服的15歲少年,他心生歹念堵住少年去向,假借幫忙顧腳踏車,就展示BB槍給他觀看,少年信以為真,並跟隨張男走。
張男誘騙少年到民俗公園公廁,要求少年先進入最大間的蹲式廁所內,他隨後進入鎖上廁門,脅迫少年脫光衣物,否則不准出去,少年脫光後,張男也脫掉衣物,強行抱住少年上下其手猥褻,企圖強制性侵。所幸,少年聽到廁所外有聲響疑有人進公廁,開門衝出求救,張男出手毆打少年,趕緊穿上衣物,趁隙騎腳踏車逃逸。
隨後,少年報警,警方在北屯區附近路口發現張男蹤跡,上前盤查,張男騎腳踏車逆向闖紅燈逃逸,警方循線當晚將他拘提到案。
張男坦承明知少年無意願,仍對他性侵未得逞,但辯稱並未逼他脫衣,而且是說「我會讓你回去」,檢方偵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將張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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