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北市萬華分局押回涉嫌在萬華區水門押人逼簽本票等8名黑衣人,豈料其中2人竟然在太歲頭上動土,趁警員不注意,拿硬幣在拘留室的牆上寫下大大「明仁」2字,底下還留有簽名,囂張行徑讓他們最後暴力討債不起訴,反因毀損罪遭起訴。

根據警方調查,18歲蔡姓和23歲鄭姓男子,今(2021)年1月22日深夜,因為懷疑楊姓男子介紹當車手的朋友黑吃黑,於是將楊男載往水門外,逼迫楊男替朋友頂下120萬元債務,並簽下3張各40萬元的本票。

警方獲報,很快於隔日將蔡、鄭等8人逮補歸案,查扣球棒及本票等證物,可蔡男、鄭男人在拘留室仍惡性不改,趁警員不注意,用口袋硬幣於牆上刻下超大「明仁」2字,而且還各自於下方簽名,全程都被監視紀錄器拍下。

警方發現後,除了將8人依暴力討債送辦外,亂塗鴉的2人也依照毀損警局一併送辦,不過他們強調自己刻下的是朋友名字,對於明仁2字則含糊帶過,純粹好玩才這樣做,但「明仁」2字是否影射竹聯幫明仁會,明仁會成員是否涉案,警方還有待進一步釐清。而檢方偵查後,雖然8人涉及暴力討債部分給予不起訴,可大膽毀損警局牆壁的蔡男、鄭男仍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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