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勾騙!一名44歲吳姓女子2020年12月間曾偽造醫院急診收據,前往北市某間連鎖超市,稱兒子因店裡販售的三明治火腿吃壞肚子,成功詐取醫藥費2475元,5日後以相同手法想再撈近8千元遭識破。台北地院3日依詐欺罪,遭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4歲吳女有多項詐欺前科,並於2016年4月出監,卻於2020年12月5日重操舊業,擅自偽造、重製兒子於同年10月在台北慈濟醫院所就診的收據,製出一張於同年12月5日就診、金額為2475元的急診收據。

吳女持收據前往北市某間連鎖超市,向蕭姓店員稱,她的兒子食用了店內所購買的三明治火腿後吃壞腸胃,成功詐得2475元的醫藥費;豈料,吳女食髓知味,隨後又於同年月10日再度以同樣手法,帶著金額5480元、1600元的收據前往敲詐,經蕭姓店員察覺有異後報警,全案才曝光。

台北地院法官判定,蕭女不用正當途徑獲取財物,任意變造醫院收據明細以詐取醫藥費,顯見法治觀念淡薄,實在不可取;考量其於警詢、偵訊期間坦承犯行,經濟能力貧困、失業等情狀,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等2罪,各處4、3月徒刑,應執行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沒收犯罪所得2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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