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28歲女性受刑人,2019年在縣內某公園服勞動役時,疑似遭督導執行義務勞役的村長兩度性侵,還上下其手撫摸,甚至親吻女子,女方事後向母親及律師泣訴,但村長歷審喊冤自己是清白的,甚至指自己與女受刑人時合意猥褻,否認性侵,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判刑4年,仍可上訴。
根據調查,該位受刑人因偽造有價證券罪遭判刑,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每日8小時共十次,2019年10月17、20日及其它社會勞動人到公園打掃時,負責督導的村長分別以按摩及打掃為由,將女子帶到附近工寮性侵,女方無力反抗且擔心對方傷害她,回家哭著告訴母親及律師,第二次才用手機偷錄下當時遭侵犯的對話。
檢方得知上情,隨即指派婦幼組專責檢察官指揮北斗分局偵辦,並拘提村長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嫌對女子有親吻及撫摸行為,涉犯刑法妨礙性自主罪嫌,事後遭到起訴判刑。
在二審時,村長辯稱,「2019年10月17日當天我只有摸女方的胸部及下體,沒有性侵,且當天我們是合意猥褻行為」,但法官不予採信。
該鄉公所為彰化地檢署遴選義務勞務執行機構,由鄉公所委由村長執行機構督導,平時會有觀護人固定查訪,但過去期間並未有執行個案反應該名村長有任何不當行為。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