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婦人向林繼蘇提告求償,指控林與前跆拳道國手徐詩彥聯手,謊稱投資水產貨櫃進口、外幣買賣等生意,獲利甚豐,騙走她6810萬元,林稱財產都被扣押沒錢還,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林須返還6810萬元。可上訴。
林與徐詩彥從2014年起利用開設補習班結識學生家長,及從事水產小額團購的機會,3年內吸金逾19億元,刑事部分,歷審將她重刑12年半,高院更一審考量她坦承非法吸金、犯後態度已有正向改變,將她改判刑9年半、非返還的犯罪所得3億多元沒收。
被害的陳姓女子向已遭判刑9年定讞的林繼蘇求償,林辯稱被他人利用,只為投資人匯款帳戶之人頭,未拿到投資人交付的錢,開立抬頭空白支票借徐詩彥使用,不知支票由何人持有兌現,並無非法吸金之事,也為被害人。
林說,全家因本案而受害,其之不動產都被扣押,目前已無能力處理這些債務等語,高院認定,陳女的6810萬元依林與徐詩彥指示匯款至其指定之銀行帳戶,這些帳戶林等人所有,款項也是其取得,判決須返還68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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