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被控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7大袋棄屍,他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9月8日宣判,宣判前他委由律師黃致豪聲請要聽開庭錄音,評估要不要上訴,法官裁准交付。
陳的律師表示,打算對更一審開庭的錄音內容與筆錄內容進行核對,確認筆錄記載是否與開庭實際經過相符暨有無更正之必要,並作為評估判決內容有無疑義、有無需要提起第三審上訴及研擬相關法律理由之依據,以保障被告陳伯謙之訴訟權益。
更一審認為,陳的聲請並無依法令規定得不予許可或限制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之情形,聲請為有理由,裁定准予轉拷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禁止聲請人再行轉拷利用。
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 ,陳趁機性侵並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
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死刑,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下月8日審結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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