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事業成功的男子阿明(化名),父親生病時都是他照顧,沒想到父親過世前,卻立下遺囑將價值4千萬的房地產,全部由大哥繼承,阿明不服訴請遺囑無效,理由是,父親病重時雖請了律師代筆,律師宣讀完內容,但父親僅點頭同意,不符法律程序。台南地院日前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阿明父親的「點頭立遺囑」無效,判阿明勝訴。

阿明的父親心知肚明臥病在床時,都是由次子負責照顧,為何立遺囑卻一毛錢都沒留給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 阿明的父親心想次子事業成功,生活無虞,但大兒子的經濟情況卻沒有弟弟好,便在過世前2天決定將名下所有不動產,找律師立遺囑全部給長子。

問題是,當時父親病重無法言語,由律師立完遺囑後,到父親病榻前宣讀,再找來地政士當證人全程錄影,然後再由阿明的父親「點頭」確認,阿明認為,父親都是他在照顧,這樣的遺產分配不合理,立遺囑的程序也不符法律規定,因而訴請遺囑無效。

台南地院指出,雖然有律師等見證人在場,但只用點頭的方式確認遺囑,難免有被其他人左右意思的可能性,且民法規定,非手寫或口述的遺囑都無效,因此判阿明勝訴,其父的遺產應由繼承人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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