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監理站14日上午會同苗栗縣警局,在竹南超豐電子公司附近攔查白牌計程車,當場查獲1部銀色自小客車違規搭載1名外籍移工,乘客坦承由超豐電子宿舍至竹南麥當勞付費車資100元,白牌車司機雖辯稱是載朋友,不承認收費,但仍被稽查人員識破,當場開出高額罰單。

苗栗監理站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

苗栗監理站長蘇淑賢表示,「白牌車」其實是自用車,不得載客營運,不屬於公路監理機關列管的營業車輛,呼籲民眾如有乘車需求,應選擇合法的汽車運輸業,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而搭乘白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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