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人妻小芳(化名)因網購生意結識在台北從事特種行業的男子,某次她與丈夫到台北與男子聚餐,男子竟趁機在她耳邊輕聲說「等一下開房間敢不敢來」,她最後帶丈夫會旅店後再悄悄赴約,先後與男子發生2次關係,而小芳事後因擔心丈夫怪罪,還控告遭男子性侵,不過檢方審酌各方證據後,將男子處不起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因網路購物結識在特種行業工作的男子,而小芳的丈夫認為男子平時工作環境已有多名女子,並放心讓小芳與對方結識,去年他與妻子一同到台北出差,期間該男子邀請2人一同喝酒,不料就在酒酣耳熱之際,男子竟偷偷在小芳耳邊說「等一下開房間敢不敢來」,而小芳真的在送丈夫回房睡後,在悄悄到男子旅館發生關係。

日後小芳丈夫逐漸懷疑起2人關係,某次大吵後,小芳離家再次找上男子發生關係,最後她禁不起丈夫屢次起疑,竟控告遭男子性侵,指控與男子2次發生關係都是遭脅迫,原本進去旅館僅是打招呼,沒想到卻遭強押侵犯;而男子也不甘示弱拿出小芳曾匯款1千元的證明,說是小芳指示出錢開房間,2人合意性交,還有2人進出男子家中的監視器畫面。

不過檢方認為1千元的金流不能證明作為開房間之用,監視器畫面也看不出有逾越友誼關係,最後認定罪證不足,將男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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