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新店隨機殺人案的王姓男子,去年因吃飯問題與妻發生爭執,他竟隨機殺害無辜機車騎士,台北地方法院將他判處死刑,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他有逃亡之高度可能,裁定從10月6日起延押2月。可抗告。
王男在去年3月13日晚間開車載妻,因吃飯問題與妻起爭執,竟情緒失控,拿刀下車從背後狠捅無辜騎士,接著不顧騎士求救,轉頭開車離開,致騎士不治身亡,北院將王男判處死刑。
高院認為王男涉犯殺人罪,經原審判處死刑,高院現仍在審理中,依客觀社會通念合理判斷,已足認王男有逃亡之高度可能,而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裁定10月6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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