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斗南鎮農會理事吳錦宗遭檢舉農會改選賄選,經雲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農委會也依「農會法第46條」解除吳錦宗職務。雲林縣斗南鎮農民自救會昨(13)日前往雲林地檢署按鈴申告,批農委會「未審先判」,告發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等人非法妨害農會選舉,陳吉仲今回應,針對農會選舉賄選,研擬相關修法來喝止,但未直接回應自己被提告一事。
昨日斗南鎮農民自救會於地檢署旁高舉「農委會黑手伸進斗南農會」、「未審先判違法濫權」白布條,抗議農委會惡意介入地方農會選舉,斗南鎮長沈暉勛和遭農委會解職的斗南鎮農會理事資格的吳錦宗也在現場。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邀請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陳吉仲表示,斗南鎮農會選舉有理事賄選,賄選人已經和檢調單位自首,判刑也已確定,等到最後判決時理事也已經屆滿,將研擬相關修法來遏止賄選,這方面會積極修法,但針對自己被告發一事,未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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