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9日發生槍擊案,23歲劉姓男子疑因與22歲羅姓男子有20萬元的債務糾紛,19日凌晨駕車尾隨羅男座車並衝撞,在羅男下車時,立即朝其頭部連轟3槍斃命,經警方送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於20日上午裁准。

據了解,羅男於19日凌晨2時許與吳姓男友人一同駕車行駛在宜蘭市區,劉男自後方駕車一路尾隨,直至行經環市東路與縣民大道路口時,劉男猛烈衝撞羅男與友人的座車。

豈料,羅男才剛下車理論,劉男旋即拿出預藏的手槍,朝羅男的頭部連轟三槍,宛如行刑式殺人,羅男頭部太陽穴與鎖骨慘中彈,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仍不治。

行兇的劉男於犯案後20分鐘,帶著犯案槍枝自行前往警局自首,向員警坦承「我殺人了。」警方依殺人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劉男送辦,宜蘭地檢署於19日晚間開庭偵訊,認定劉男涉案情節重大恐有逃亡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20日上午召開羈押庭,依殺人罪嫌裁定羈押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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